服務條款

CAVA HOUSE 住宿條款與條件

第一條(適用範圍)

本飯店與入住賓客之間訂立的住宿合約及相關協議均受本條款約束。本條款未盡事宜,應適用法律法規及/或普遍接受的慣例。 如本飯店與客人另簽訂特殊合約,則該特殊合約只要不違反法律、法規或普遍慣例,應優先於本條款。

第二條(住宿合約申請)

欲申請住宿合約之客人,應向本飯店提供下列資訊:

  1. 客人姓名
  2. 入住日期及預計抵達時間
  3. 本飯店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
如客人要求延長住宿至原訂日期之後,視同新住宿申請。一般情況下,請透過網站或預訂中心進行預約。

第三條(住宿合約的成立)

住宿合約於本飯店接受申請時成立,除非本飯店證明未接受該申請。 合約成立後,客人須於指定日期前支付本飯店要求的申請費。申請費依以下順序處理:

  1. 抵扣最終住宿費
  2. 抵扣罰款或補償金(若適用)
  3. 若有餘額,退還予客人
如未於指定期限前支付申請費,住宿合約將視為無效(限已明示付款截止日的情況)。

第四條(特殊協議無需申請費)

即使未收取申請費,本飯店仍可視情況與客人簽訂特殊住宿合約。如飯店未明示需繳費或未指定期限,視同簽訂免申請費的特殊合約。

第五條(拒絕簽訂住宿合約)

本飯店可於以下情況拒絕住宿申請:

  1. 申請不符條款
  2. 客滿無空房
  3. 可能違反法令或善良風俗者
  4. 屬於或關聯以下反社會組織者:
    • 黑社會組織、其成員、準成員或相關人員
    • 受黑社會組織控制之法人或組織
    • 公司董事為組織犯罪成員者
  5. 行為造成他人困擾者
  6. 明確為傳染病患者
  7. 有暴力或不合理要求者
  8. 因不可抗力無法提供住宿
  9. 對飯店或員工有辱罵、暴力等行為者

第六條(客人取消住宿合約的權利)

客人可通知飯店取消住宿。若因個人原因取消,將依附表 1 收取罰款(除未付款前取消者)。
如客人當日午夜前未抵達(或超過預定時間一小時未通知),視為取消。

第七條(飯店解除住宿合約權)

本飯店可在以下情況解除合約:

  1. 客人有違法或不當行為者
  2. 屬反社會組織或關聯者
  3. 嚴重干擾其他客人者
  4. 傳染病患者
  5. 有暴力或不合理要求者
  6. 因不可抗力無法提供住宿
  7. 吸菸、破壞消防設施或違反防火規定者
解除後,本飯店不收取未使用之服務費。

第八條(住宿登記)

住宿當日,客人應登記下列資訊:

  1. 姓名、年齡、性別、地址、職業
  2. 外國人需登記國籍、護照號碼、入境地點與日期
  3. 出發日期與停留天數
  4. 其他必要事項
如使用非現金付款,請於登記時出示。

第九條(客房入住時間)

客房使用時間為下午3點至隔日上午11點。連續住宿者可全天使用(抵達日與離店日除外)。
如提前或延後使用,將加收如下費用:

  • 超過1小時:需支付 ¥5,000日圓(含稅)
  • 超過2小時:需支付 ¥10,000日圓(含稅)
  • 超過3小時:全日房價計算

第十條(遵守使用規則)

客人須遵守飯店張貼之使用規則。

第十一條(營業時間)

本飯店各設施營業時間將透過海報、手冊或服務指南公告。如需臨時更改,將另行通知。

第十二條(繳費)

客人應依附表 2 支付住宿費。付款方式包括現金、住宿券、信用卡或匯款等。 如客人不使用房間,仍需支付住宿費。

第十三條(轉帳費用)

轉帳產生之費用由客人自行負擔。

第十四條(飯店責任)

除非因不可抗力,本飯店應對因住宿合約履行不當造成之損害負責。
本飯店已投保責任保險以應對火災等意外。

第十五條(無法提供合約房間時)

如本飯店無法提供原合約房間,將盡力協助安排同等級住宿。若無法安排,則支付違約金(補償金)。
如因不可抗力,則不支付補償金。

第十六條(保管行李與物品)

  • 入住前送達的行李,需事先取得飯店同意。
  • 退房後若發現遺失物,飯店將保管14日(含發現當日)。
  • 食品、飲品、衣物等不易保管品項可即時處理。
  • 貴重物品可報警處理。無法尋回者,飯店不負責任。

第十七條(客人責任)

客人故意或過失造成飯店損失者,應予以賠償。
如客人間有糾紛,應自行解決與賠償。

附表1 罰款(第6條第2款相關)

客房數量及合約終止通知接受日期 未入住 當天 前一天 10天前 14天前
1間或以上房間 100% 100% 100% - -
10間客房及以上 100% 100% 100% 100% 50%

  1. 百分比是罰款與基本住宿費的比例。
  2. 即使縮短合約期限,也會有違約金。
  3. 如果飯店能夠確認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交通服務中斷,或提交各種證明,則可以給予豁免。
  4. 客房數量以同一入住日期同一店舖的客房數量為準。
  5. 依預訂時的房間數量。
  6. 如因方案不同而有所差異,則以方案為準。
  7. 付款方式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。

附錄2 住宿費用等明細(第12條第1款相關)

客人需支付的總金額分解:

住宿費

  1. 基本住宿費
  2. 服務費(包含在①)
  3. 消費稅 10%

飯店客房注意事項手冊

1. 房內設施使用說明

  • 空調:請按遙控器上的開關按鈕開啟/關閉空調,使用溫度調節按鈕設定所需溫度。
  • 熱水器:浴室熱水器提供持續熱水,使用時請打開浴室的熱水開關(或淋浴龍頭)以取得熱水,並透過把手調節水溫。
  • Wi-Fi:本飯店提供免費Wi-Fi服務。請在您的裝置上選擇飯店的Wi-Fi網路並輸入密碼(網路名稱和密碼請見客房說明卡或詢問櫃台)。

2. 禁止事項

  • 禁止吸菸: 房間內及陽台區域全面禁菸。
  • 禁止隨意開啟陽台: 為了您的安全,非必要時請勿開啟陽台門。
  • 禁止攜帶寵物: 除經認可之服務型動物(如導盲犬、助聽犬等)外,客房內禁止攜帶寵物。如需協助,請聯繫櫃台。
  • 禁止喧嘩和派對: 請勿在房間內舉辦派對或製造噪音,以免打擾其他房客。如發現此類行為,飯店有權要求您立即停止或退房。
  • 禁止使用危險品: 請勿在房內使用明火、煙花、爆竹或其他危險物品,以防火災和意外。

3. 安全須知

  • 緊急出口: 請確認房內和走廊的緊急出口位置,並遵守疏散指示標誌。緊急疏散時請使用樓梯,切勿使用電梯。
  • 滅火器: 每層樓走廊內均設有滅火器。如發現火情,請先拔開安全栓,對準火源底部進行噴射,並立即通知前台或撥打緊急電話。
  • 地震應變: 地震時請保持冷靜,尋找堅固家具下或門框旁蹲下並保護頭部。地震停止後,盡快且有序地從最近的安全出口離開建築物。
  • 火災應變: 發生火災時請立即依照緊急疏散程序撤離。離開前請關閉房門並攜帶證件,沿照明指示前往最近的出口,使用樓梯至安全集合地點集合。切勿使用電梯。

4. 退房時間與程序

  • 退房時間: 一般退房時間為上午11:00前。請於退房當日11:00前完成退房手續。
  • 自助退房: 飯店提供自助退房服務。請在退房截止時間前完成自助退房程序,或聯繫櫃台協助辦理。
  • 延遲退房: 若需延遲退房,請於提前一天告知櫃台,並視當日房況可能收取額外費用。

5. 聯絡方式與服務時間

前台聯絡方式
請撥內線「100」。

  • 【服務時間】9:00〜18:00
    由前台人員直接接聽。
  • 【非服務時間】18:00後
    約30秒後自動轉接至後台人員。
如遇火災、急病或其他重大緊急情況,請使用您的手機撥打日本緊急電話:
119(消防・救護)/110(警察)

6. 垃圾分類與處理方式

  • 垃圾分類: 請務必將垃圾分類。紙類、塑膠、金屬、玻璃等資源回收物請投入黑色回收桶;其他垃圾請放入白用垃圾桶。
  • 投放地點與時間: 分好類的垃圾請放置於各樓層指定的垃圾回收處或一樓垃圾集中區。請在每日10:00前將垃圾投入回收處,超過此時間的垃圾將於次日收集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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